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
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
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(fābù)
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办理入学(转学)手续,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在需求较为集中的6月(yuè)1日(rì)—6月20日,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(chuāngkǒu)提供(tígōng)便利(biànlì)服务。请有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(hào)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(guīdìng),向(xiàng)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5月(yuè)21日
莆田市(pútiánshì)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
(转学)申请(shēnqǐng)服务指南
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(réncái)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认定(rèndìng)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(hào)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号)。
1.本(běn)服务指南适用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。
3.数量限制:无(wú)数量限制
经审核确认并在(zài)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。
1.收件窗口:莆田市行政(xíngzhèng)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:莆田市、县区(管委会(guǎnwěihuì))教育局(事务局)
每年6月(yuè)1日—6月20日
每年7月(yuè)下旬—8月中旬
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(yīcéng)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25日前将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(zǐnǚ)信息汇总》和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表(shēnqǐngbiǎo)》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特殊情况,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超过申请就学集中受理时间的,在(zài)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(zhèngcè)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转学)的须(xū)提供人才本人(běnrén)房产证明或居住证和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子女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,须提供《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(hái)须提供毕业(bìyè)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学习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)证明(zhèngmíng)并(bìng)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:周一至(zhì)周五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),下午2:30-5:30(非夏令时)(国家法定(fǎdìng)节假日(jiéjiàrì)除外)
2.地址(dìzhǐ):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(quánkē)综合窗口B10。
中心管委会投诉电话(diànhuà)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陈述(chénshù)权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(de)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。
1.申请材料中提供(tígōng)的复印件,应签字(qiānzì)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原件核对;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(dānwèi)介绍信。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(zǐnǚ)入学(转学)申请表
附件2: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政策待遇(dàiyù)


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(fābù)
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办理入学(转学)手续,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在需求较为集中的6月(yuè)1日(rì)—6月20日,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(chuāngkǒu)提供(tígōng)便利(biànlì)服务。请有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(hào)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(guīdìng),向(xiàng)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5月(yuè)21日
莆田市(pútiánshì)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
(转学)申请(shēnqǐng)服务指南
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(réncái)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认定(rèndìng)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(hào)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号)。
1.本(běn)服务指南适用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。
3.数量限制:无(wú)数量限制
经审核确认并在(zài)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。
1.收件窗口:莆田市行政(xíngzhèng)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:莆田市、县区(管委会(guǎnwěihuì))教育局(事务局)
每年6月(yuè)1日—6月20日
每年7月(yuè)下旬—8月中旬
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(yīcéng)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25日前将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(zǐnǚ)信息汇总》和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表(shēnqǐngbiǎo)》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特殊情况,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超过申请就学集中受理时间的,在(zài)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(zhèngcè)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转学)的须(xū)提供人才本人(běnrén)房产证明或居住证和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子女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,须提供《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(hái)须提供毕业(bìyè)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学习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)证明(zhèngmíng)并(bìng)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:周一至(zhì)周五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),下午2:30-5:30(非夏令时)(国家法定(fǎdìng)节假日(jiéjiàrì)除外)
2.地址(dìzhǐ):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(quánkē)综合窗口B10。
中心管委会投诉电话(diànhuà)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陈述(chénshù)权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(de)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。
1.申请材料中提供(tígōng)的复印件,应签字(qiānzì)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原件核对;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(dānwèi)介绍信。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(zǐnǚ)入学(转学)申请表
附件2: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政策待遇(dàiyù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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